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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全国推广 房价风险制约供给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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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全国推广 房价风险制约供给

宋文娟

试点四年的“以房养老”再次引发关注。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称,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试点。

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截至2018年7月31日,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开展了“以房养老”相关承保业务,目前已累计签约201单(141户),累计承保139单(99户)。

对于以房养老未来的发展,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国内最早倡导以房养老的孟晓苏表示,从产品来说,需要把参与型产品进一步推出;从供给侧来看,要解除保险公司对房价下跌的顾虑;此外与需求端相关联的是社会对老人入保支持度有待提升。

试点4年

据了解,早在2014年原保监会就启动了“以房养老”的试点,第一批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武汉四个城市。2017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南京、苏州、大连、杭州为第二批试点城市。试点期间,投保人群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目前幸福人寿对于该业务的参与较多。幸福人寿方面表示,反向抵押产品现时没有保费流入,而是持续的现金支出,试点期间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其推出的“幸福房来宝”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即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房产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了解,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四家曾在2014年就获得“以房养老”试点资格。2016年10月14日,《人保寿险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获得原保监会的批复。但该产品在售两年来,并无正式出单。

人保寿险方面表示,该产品经营过程中面临房价波动风险,这属于系统风险,仅凭保险公司自身是很难化解的。

孟晓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幸福人寿原来的目标是200户,已经快满额了。客户中,一半左右是无子女和失独家庭,另一半是有子女的。

幸福人寿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是老人想参与保险公司的“以房养老”,家里人不同意,不了解这个产品,认为这个产品是骗人的,认为保险公司把房子拿走了,这是误解保险公司了。

孟晓苏直言,此前有媒体报道“以房养老”时提到:“老人走了房子就归保险公司”,其实不是这么回事。老人死了房子也不归保险公司,老人去世后子女继承,继承的前提是将本金和利息还给保险公司,子女就可以把房子领走了;如果老人的子女不愿意要房子,保险公司就按市场公允价格拍卖,拍卖之后优先由保险公司收回本息,剩下的子女还可以得。

“‘以房养老’走到现在,其实挺不容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教授王国军认为,“很多人不了解‘以房养老’保单是怎样的制度设计,另外老年人趋向于保守,新鲜的事物可能不容易接受。”

“保险公司要承担的一个是房价下跌的风险,另一个是长寿风险。而且,一般的保险是先把钱收进来,然后进行投资,过一段时间才把钱往外拿。以房养老是反着的,保险公司先把钱给付出去,而且每个月要支付,(房产处置后保险公司才能拿到收益)这对保险公司现金流是一个很大的考验。”王国军说。

孟晓苏表示:“保险公司不愿意参与,主要是有房价下降的顾虑。甚至有保险公司担忧若老人的房子被拆迁了怎么办的问题。”

而在孟晓苏看来,长寿风险是一个肮脏的词汇。老人长寿反而成了风险,这是一个错误的保险观。从全世界参加反向抵押保险产品的老人来看,老人寿命确实有所延长,而恰恰是由于老人活的时间长,房产升值更大。

货币给付之外

王国军认为,“以房养老”是一个很好的产品,是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只是供求双方有一些障碍而已,并不是说产品不好。以房养老尤其对老年人拥有两套房子、子女在国外不需要继承遗产、丁克家庭是很适合的一件事情。”

孟晓苏坦言,现在有两个试点产品,都是非参与型。他希望幸福人寿还有其他保险公司赶快把参与型产品做出来。

“已经有很多老人提出这个需求,现在北、上、广、深、南京、大连房价都涨得比较快。参与型产品产品道路更加广阔,一方面老人能领到更多的养老金,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能分享到房产增值收益,还可以把增值的部分打成一个资产包做资本运作,这样银行、基金等机构也可以参与进来,这对保险公司供给侧的积极性有很好的促进。”孟晓苏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他其实不太主张以房养老大面积开展,“以房养老市场不应该也不会作为养老保障发展重点的内容。这里有一些很技术性内容需要处理,如房屋估价、房屋抵押以及相应提供配套服务等,这些瓶颈内容都没有突破,也没有太多的细则。”

“就算有一批公众扭转了观念,愿意以这个商业、社会化的管理模式转移风险。但是涉及到一个问题,你把房子押给保险公司了获得了一些钱,单纯是货币给付,这对老年人到失能、半失能时候意义不是很大。关键问题是当老人越来越老的时候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只是把钱给老人,对养老并没有起到很大的助推作用。养老能力提升,必须要有相应其他服务产业的提升,这里面必须要有护理配合。”该专家表示。

“建议在全国推广的时候,还是要坚持‘慎重’两字,不要引起行业负面影响。”上述专家认为。

对此,孟晓苏表示,反向抵押养老产品跟老人的护理没有关系,保险公司只是根据老人的房产按月给钱。“我认为保险公司对老人的服务不要一揽子全包,一揽子全包可能会出现医疗道德风险。未来有各种机构提供这样的服务,保险公司做法是把钱给老人,不是要一家独包。”

“买了反向抵押养老产品的老人有钱了,住在哪里,在哪里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自己可以选择。我不主张住在幸福人寿的医院里(假如幸福人寿有医院),他可以住在其他公司的医院、养老院。”孟晓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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