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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在线促销价高于促销前 被判价格欺诈赔偿3倍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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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手机原价5399元 促销价5588元 国美在线被诉价格欺诈遭索赔6万余元

促销“价”更高 国美被判三倍赔偿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赵加琪) 暑期来临,不少电商平台打出夏日促销牌,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三年前的夏日,张女士在国美在线的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两部iPhone和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但却发现该价格比促销前还要贵。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索赔。

近日,国美在线价格欺诈违法案二审宣判,北京三中院维持一审退货、赔偿三倍货款的判决。

优惠价不优惠 女子怒诉国美在线

2015年8月6日,张女士在国美在线上参与“国美在线第二届男人节”活动,购买了单价为5588元的iPhone6 64G金色、银色各1台,花费11176元;购买Apple MacBook Pro笔记本电脑1台,实付款8978元。这两款商品分别标有“直降已优惠500元”和“直降已优惠300元”的优惠信息。

而后,张女士发现以上商品的促销价并不便宜,甚至高于此前售价,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于是将商家北京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美在线”)诉至朝阳法院要求退款及赔偿。

北京国美在线却辩解称,商品成交价与页面显示价格一致,不存在故意标高价格,且涉案商品的划线价格为苹果官方上市起售价格,非原价,所以并未欺诈。国美还称张女士购买涉案商品是为了获得赔偿,并非正常的消费者。

法晚记者经检索发现,张女士确实多次对包括国美在线和天猫在内的多家电商平台提起诉讼,格兰仕、娇韵诗等著名品牌涉案,存在三次调解后主动撤诉的情况。 

虚报原价为欺诈 二审均判三倍赔偿

此案一审朝阳法院认为,北京国美在线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北京国美在线公司销售的iPhone6手机和MacBook Pro笔记本电脑的原价均低于促销价格,该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

今年5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国美在线向张女士退款退货并赔偿60462元。

一审宣判后,北京国美在线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三中院。北京国美在线称张女士在购买涉案商品后一直使用,且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办理退货缺乏依据。且张女士是职业打假人,是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购买,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畴。

三中院认为,北京国美在线无充分证据表明张女士购买上述商品是为生产经营所需,应当认定为消费者。且北京国美在线公司的虚报“原价”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应承担退货并支付三倍货款赔偿金。

7月4日,三中院终审宣判驳回北京国美在线上诉,维持原判。

谎称降价 国美曾多次被罚

记者注意到,两次审判的裁判文书中均提到了市场监督部门和发改委对该案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5年8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称其在销售上述两商品时存在谎称降价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2016年10月10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北京国美在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中列举了三十二项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此案相关的苹果手机和笔记本电脑。

北京市发改委经查认为,在2015年8月的促销日期之前,上述笔记本电脑的原价为8878元,手机的原价为5399元,均低于所谓“促销价”。国美在线所标示的“¥8988.00直降已优惠300元”和“¥5588.00直降已优惠500元”为谎称降价。上述事实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且无违法所得。

北京市发改委责令国美在线改正,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经查询了解到,除前述2016年10月北京市发改委的处罚外,国美在线已多次因价格违法行为被发改委处罚。

天津一市民在以449元的价格在国美在线订购了吸尘器,但货到付款时价格却是499元,遂向国家发改委举报。经查问题属实,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罚款50万元。

2017年8月,北京市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列举了国美在线上销售的联想笔记本电脑、西门子洗衣机等商品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对其罚款10万元。文/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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