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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持有A股市值9735亿 已成股市第三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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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持有A股市值9735亿 已成股市第三大投资者

本报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正在杭州召开的第四届(2018)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上,作为主讲嘉宾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会长洪磊透露出一组数据:截至2017年底,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达到2244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实缴规模达到11.1万亿元,过去三年年化增长率分别为64.4%和95.3%,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467家,实缴规模为2.6万亿元,过去三年年化增长率分别为79.2%和78.1%,各类私募基金持有A股市值达到9735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72%,私募基金已经成为继公募基金、保险基金之后第三大机构投资者。

浙江私募规模全国第四

根据中基协的统计数据,截止2018年4月底,浙江私募基金管理的数量达到2671家,管理基金规模9982亿元,居全国第四位。杭州私募基金管理的数量也达到1485家,管理基金规模4354亿元,分别占到浙江全省的55.5%和43.6%;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573家,管理基金规模1342亿元,分别占到浙江全省的62.2%和68%。

洪磊透露,从基金来源看,截止2018年的一季度末,杭州市私募基金实缴规模中有31.9%来自于自然人,28.9%来自境内法人机构;从基金投向看,截止2018年一季度末杭州市私募基金股类投资占比40.9%,债类投资占比7.6%,收益权类占比6.3%;从区域流向和产业方向看,截止2018年一季度末杭州市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投资项目5205个,累计投入本金2170亿元,其中股权投资本金1637亿元占比75%,累计省内投资项目达到2675个,累计投资本金956亿元,占比分别为51.4%和44%。

从更大范围看,全国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在杭州投资的项目4671个,累计投入本金20517亿元。其中股权投资本金1518亿元,占比74%,债投项目阶级中中小企业项目达到70.7%,高新技术项目达到占比达到27.3%,私募基金的资产配置、区域配置、产业配置情况反映出了杭州卓越的成长性和对风险资本的强大吸引力。

渠道利益扭曲私募受托业务

在2017年第三届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上,与会各方提出要责任引领发展,呼吁私募基金必须克服短视和投机,在秉持专业主义的基础上更多的承担起对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责任。

最近,多家著名投资机构销售管理的全国多个私募基金产品出现逾期、无法兑付等情况,洪磊也特别提到,过去一直强调资产行业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基金管理人要恪守受托义务,做到卖者尽责。“事实上卖者尽责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

洪磊认为,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多数时候并不直接面对客户,而是通过代销或私人银行间接获客,基金管理人无法触及和贴近投资者的真实需求,渠道利益扭曲了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富有的受托业务。

其次,资产管理行业还没有形成专业分工的有机生态,缺少从大类资产配置到投资工具,再到基础资产的三层有机架构,在市场周期上升阶段很多基金管理人拼命发产品,努力做大规模,来获取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在市场周期下行阶段,很多基金管理人苦于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跨周期投资能力受到严重损害,在这种资金被动流入流出的轮回中,基金管理人往往忽视了从挖掘投资者到投资管理,再到挖掘投资标的的专业精进之路。以大资管为例,当投资者的钱通过储蓄或银行理财产品进入基金的时候,有谁还去关心终端投资者的真实需求?因此,基金行业必须坚定直接服务于投资者的决心,必须不懈的在挖掘投资者上头做出不懈的努力,要将更多家庭和更高净值的客户开发成为直接投资的投资人,努力让自己成为靠谱的管理人,用信用和能力获得投资者的认可。

呼吁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洪磊认为,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还缺少大类资产配置的支持,资产管理乃至整个资本市场都受到基金频繁流入流出的冲击,始终无法形成真正有效的长期投资机制和市场环境。我国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中,来自各类养老金,社会公益基金,保险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长期配置资产的比例不足1%,而这比例在美国超过40%。

“我们希望在《基金法》的框架下尽快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引导非保本理财业务转型为大类资产配置服。”与此同时,洪磊表示中基协将全力支持税收递延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帐户全面实施与落地工作。“我们认为个人养老帐户应当坚持朴实性、自主性和效率优先,能够为任何有自主养老意愿的个人提供零门槛进入的便利,充分保护个人选择权和收益权,将税收递延优惠资产配置选择落实到帐户,在养老、金融产品层面坚持专业化分工,低成本运作和严格监管,推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在产品属性、养老支付和管理成本上充分竞争。”

在优化行业制度环境方面,洪磊表示当务之急是推动关于规范机构投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的配套措施尽快落地。在短期内《基金法》难以修改的情况下,应当加快私募条例的出台,对私募基金进行明确的界定,对筹资业务和融资业务进行有效的区分。从长期看应当在《信托法》、《基金法》框架下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正本清源、实现全社会资产管理规则统一,应当加快研究重塑资本市场的税收体系,建立公平,中性、税负机制,促进长期资本形成,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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