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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无主毒地曾发现大量剧毒物质 多方调查无果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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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无主毒地”遭多方调查一年无果 曾发现大量剧毒物质

郝成

在发现13公斤氰化钾,且被证明曾使用大量剧毒危化物后,未妥善处置情况下,一个位于市中心的废旧工厂,被用于办学一年。

日前,《中国经营报》报道了位于呼和浩特市中心的内蒙古外贸工艺品厂地块,其四份检测报告“打架”一事。4月19日,呼和浩特玉泉区法院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前曾有内蒙古高院、呼和浩特中院等部门介入调查。记者了解到,调查一年后,迄今并无调查结果。

在此之前,玉泉区法院副院长苏和被企业举报,称其曾将厂区钥匙交给自己的同学黄丽珍用于办学。而记者联系玉泉区教育局了解到,该学校并未因此受到处罚。

此外,拍得该地块的企业相关人士表示,玉泉区法院在拍卖前并未告知其地块内存在问题,更未讲清地块内有大量剧毒氰化物,法院有故意隐瞒之嫌,且此后在处置这一威胁公共安全的问题上,态度模糊,动作迟缓。“是在我们企业不断举报之下,才开始处理,而且至今没有处置妥当。”

内蒙古外贸工艺品厂,位于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750米的工艺品厂巷内,占地约7000多平方米,已停产多年,早前曾租给当地邮政部门等单位使用。2015年,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被玉泉区法院司法拍卖,被内蒙古赫邦金融商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公司”)竞得。

“先是税费,后又说里面的锅炉房不移交,还有个物业的小房子,各种问题。我们几乎一周要去玉泉区法院两三次,但他们没说里面有氰化钾,更没说这是使用过大量剧毒危化物的地块。”赫邦公司方面称,直到竞拍之后一年的2016年7月,法院才要求他们协助被执行人搬家。

2016年7月2日,在前往协助被执行人搬家时,赫邦公司相关人员在一处地下室发现13公斤氰化钾成品,随后向玉泉区法院紧急汇报,后者则在7月6日封闭相应房间并贴出剧毒物警示。

但此后,赫邦公司相关人员又发现主楼一楼有2吨多的氰化物残废液,储存在镀金车间内两个地下池子里,且有溢流管道通往院内管道中。经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这些残液在当年9月7日被环卫车拉走,11月26日容器内剩余残废液被清理。

这一过程中,呼市悦鑫电子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悦鑫学校”)正在工艺品厂区内办学,近300名师生多数在厂区内教学、吃饭、住宿。

赫邦公司方面称,该校校长黄丽珍系玉泉区法院副院长苏和的同学,发现氰化钾后的当年8月18日,苏和当着五个人的面,将工艺品厂内钥匙交给了黄丽珍,以方便后者用于办学。直到2017年4月被媒体曝光后,悦鑫学校才搬走。

2018年4月19日,黄丽珍接通记者电话后,称此事在一年前被媒体曝光后,她就被当地教育部门要求不得私自接受采访,如果接受采访,需经教育部门批准。

记者随后联系到玉泉区教育局,其相关部门负责人称黄丽珍已经搬离,且黄并未受到任何惩处。针对悦鑫学校办学选址审批、学生是否得到体检等问题,该人士未透露更多。

而玉泉区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透露,在一年前被媒体曝光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均曾专门调查此事,但未见结果。玉泉区法院院长则向记者证实,被企业举报的苏和,目前仍是该院副院长。

此前,《中国经营报》曾报道,针对这一地块,曾有四份检测报告,每份报告的委托方、检测公司、报告内容均不同。四份检测结果,简单概括可以称之为:一份“无毒”、一份“有毒”、一份“无害”、一份“剧毒”。

不过,在一份录音中,玉泉区环保局官员曾承认其委托的一家检测公司不具备室内空气检测资质。而该局给出的另一份书面回复则称,四份报告引用数据标准有误,该地块属于“疑似污染地块”。

而赫邦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检测”)进行检测。宇驰检测在当年9月出具报告称,在经过近半年多点位、多频次检测后,土壤中铜、锌、镍、铅、银、锑超标1.8倍到216倍不等,土壤中氰化物最大浓度超标19.6倍。

此外,宇驰检测出具的报告还指出,其抽检的44个房间内空气中砷及其化合物、砷化氢、氨气全部超标,其中砷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超标15.7倍,砷化氢最大浓度超标13.3倍,氨气最大浓度超标226倍,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超标12.17倍,甲醛最大浓度超标1.8倍。

截至目前,谁该为这块“毒地”负责,似乎尚无答案。而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关停并转企业的遗留污染问题,在原主体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修复。

记者注意到,目前该厂区由街道办雇人看守。其南北边缘50米内,各有一所小学。厂区周边并没有任何提示、警示标识。赫邦公司方面称此前曾向多部门举报,但未获得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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