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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中介违规提供首付贷 消费贷变身“首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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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房产中介违规提供首付贷服务 消费贷变身“首付贷”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下半年央行等七部门出台新规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今年3月开始的房产调控重申了禁止“首付贷”的监管态度。然而近期北京房地产市场上,仍有房产中介违规提供首付贷服务。只是首付贷穿上了“信用贷”、“消费贷”的马甲。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就这些违法违规问题展开自查。

近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北京朝阳、东城、西城多个房产中介。对于记者所说的“首付款不足,有没有什么办法”,西城区的一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说可以协助办理信用贷。“我们这块倒是有解决首付的办法,比如信用贷款,正常的信用贷款大概一个人能贷三十万。因为您有信用贷款的一个还款和正常买房的一个贷款,可能得还款能力稍微多一点,这样能解决买房首付的问题,是我们公司和银行合作的而且在我们这块算利率比较低。利率现在基准利率是4.9,买房首套是基准,如果是二套就上浮百分之二十。”

这位工作人员一再保证,可以用信用贷解决首付不足的问题,买房者只需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就可以,而且信用贷不影响个人征信:“我们做的这个信用贷不上征信,跟商业贷款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朝阳区的一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则提出了另一种解决方案,房产中介机构垫资解决买房者首付不足的问题。“我们这边所谓的‘垫资’,或说个人抵押消费贷,夫妻俩最多能贷200万。先提前给你们垫资,花一个垫资费,过完户后可以把房本拿去抵押,抵押贷款垫资。”

这位工作人员也一再承诺,如此操作没有任何政策风险:

中介:肯定不会有风险,人家给你先拿钱垫资。

记者:那这个我们的对象到底是?

中介:银行。

记者:听说首付好像不太能贷款,不太合规吧?

中介:不是不合规,只是你们多产生点费用而已,是一样的。

据《证券日报》报道,有中介人员说,“如果银行询问您的资金用途,不要提买房、付首付。同时贷款到账后需要先取现,存到其他银行卡再用来购房,这样银行查不到贷款用途。其实银行工作人员也知道贷款用途是购房,毕竟从中介走手续的贷款人都是买房的,只要不自己挑明就没有问题。”

除了个人信用贷、个人消费贷之外,北京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还存在“房抵贷”,也就是买房者名下如果有房产可以以房产抵押贷款,用来付新购房产的首付。

此外,东城区一家房产中介机构的人员说,还可以通过做高房产网签价的方式提高贷款总量,进而减少首付。“正常的网签价按照指导价来做,乘以面积得出来的网签价,(这套房子)最高只能做到160万,税费正常的是2万5千元。但是相应的咱们把网签价从200万变到270万,税费变成6万,300万(税费)是12万,350万(税费是)21万。”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就这些违法违规问题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自查。主要针对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实等;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地备案;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其他违规行为。(记者肖源 实习记者李婷 安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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