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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债赔付致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 监管责令其增资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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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9月8日,本报记者获悉,近日,保监会以非公开方式向浙商财险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称,浙商财险2017年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相关规定,对浙商财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是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收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是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以上监管措施自公司收文之日起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5亿元。浙商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其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90%。

而在“偿二代”体系中,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应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应低于100%。显然浙商财险已经不符合监管最低要求。

不过,7月4日,浙商财险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据公告,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

同时,公告显示,本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

据了解,浙商财险二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口径并不含这15亿元增资款,若增加计提这15亿元增资款,偿付能力充足率将大幅提升。

浙商财险在其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也指出,受15亿元增资款的影响,浙商财险二季度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高于200%,但是一年以上仍低于100%,仅为53.32%。

对于该公司偿付能力以及其增资进度等问题,记者致电浙商财险公司,不过其电话一直处于忙音及无人接听状态。但就目前看来,该公司增资并未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问题与2016年底共计逾11亿元的侨兴债赔付一事不无关系。

时间回溯到2014年。侨兴集团旗下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两家公司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行私募债5亿元,分别本息合计5.73亿元,两家本息合计11.46亿元。这两笔私募债在招财宝平台上拆分成多期售卖给个人投资者,并由浙商财险为其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随后浙商财险找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一份保函,为其进行反担保来降低风险。

2016年12月起,侨兴债陆续到期,但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无法按时还款。

虽然,负有承保责任的浙商财险拿着保函找到广发行惠州分行,但广发银行却声明称,保函系伪造。在与广发行僵持一周后,顶不住事件不断发酵压力的浙商财险最终认赔。

2017年1月24日,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已对侨兴私募债第一、二期进行了预赔。针对到期的侨兴私募债第三至七期已经到期,将尽最大努力进行分期预赔。

高达11.46亿元的巨额赔付使得浙商财险遭到“致命一击”,其经营业绩由2015年的盈利转为2016年亏损6.49亿元,成为2016年亏损最多的财险公司。浙商财险“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在2016年四季度,2017年一季度、二季度,分别增加3.48亿元、8727万元、4.09亿元。而根据该公司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再度亏损约3.07亿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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