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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鹏:“国家意识”是股市崛起的强大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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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点号 董少鹏观察

4月15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深交所2017年会员大会上提出,要充分认识“证券交易所的国家属性”,“各国交易所都是国家利益、国民利益的载体”。在4月8日举行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刘士余也对上市公司提出了类似的要求。他说,上市公司不但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还是“实现国家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主力冲锋队”。

董少鹏认为,刘士余的这两次讲话,是把早就该说却一直没有说的话说了出来。长期以来,不少的证券期货从业者、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认为,交易所就是用来发行交易股票,买卖金融产品的场所,而没有认识到交易所具有“国家属性”。不少人认为,企业在哪个交易所上市都是一样的,在哪里上市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不完整的。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选择在一家交易所上市,就必然会与这个交易所驻在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形成某种联系,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交易所,都同时具有满足市场需求和服务国家利益的双重属性。

从本质上说,证券交易所都是为驻在国的国家利益、国民利益服务的,它的存在和运行必须符合这个国家的整体发展利益。如果一个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班子,没有国家情怀和时代担当,不讲政治,那么,这个交易所服务国家战略、支持本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大方向就会出现偏差。因此,下一阶段对交易所的治理,要毫不犹豫的讲政治、讲大局。

笔者2016年4月25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提到,“中国股市的制度建设和整体发展环境存在诸多‘短板’,必须站在国家利益高度和国家安全高度考虑股市发展问题,否则,中国股市就无法突破当前发展瓶颈,无法获得独立定价权”(见新华网2016年4月25日)。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首当其冲要把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经济金融利益放在首位。不但交易所,大型上市公司、投行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应该有国家意识,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笔者认为,作为国家利益的承担者,身处监管第一线的交易所,要依法担负“全方位监管”职责。交易所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职责,是《证券法》明确规定的,不是经证监会授予才有的,不是证监会指挥你干什么你才干什么。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就是在做自己的“法定主业”。

交易所的监管具有广泛性、多样性,更要强调有效性。它不但要对上市公司等交易所会员进行监管,而且要对所有的“入场者”进行监管,既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等,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甚至包括所有市场参与者背后的股东。任何“入场者”,都要依法依规参与市场活动,交易所要装上“火眼金睛”和“透视镜”“显微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公告情况。

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发挥得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发现和惩处内幕交易、价格操纵行为,让丧失上市条件的公司退市,还做得很不够。当然,交易所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还受到种种牵制,需要完善配套制度,让交易所权威强起来。从交易所自身来说,要主动强化一线监管意识,要敢于亮剑,捍卫法定监管权威,运用自身规则的灵活性,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近期,需要加强依法强制退市的执行力。

董少鹏认为,管好自己的市场,是增强本国制度“美誉度”的途径,也是增强本国制度感召力的结果。投资者对本国股市有持久的信心,这本身就是国家力量的增长。要想办好股市,不能没有基本的国家意识;而强烈的国家意识,必将驱动所有市场参与者齐心协力办好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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