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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彰显公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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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锋

为巩固“创文巩卫”成果,凡违反三亚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一律受罚。饲养人不立即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放粪便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2月16日《南国都市报》)

近年来三亚的宠物犬数量明显增加,但养犬人的文明素质却难以同步提升。有三亚市民反映街上遇到一些宠物犬“随地拉屎,随时伤人,确实恐怖”,还有市民称白鹭公园已经“深受其害”。不文明养犬的种种乱象,早就让许多人不胜其扰,在三亚“创文巩卫”的全景之下,更是与整洁、文明、秀丽的城市形象与追求格格不入,分外刺眼。既然有关养犬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数年,就应该维护其严肃性,避免沦为一纸空文。既然“创文巩卫”事关你我,不能松懈,就应该借其东风,让文明养犬引领风尚,深入人心。“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一个人对规则的遵守程度,标志着其文明修养水平;一座城市对规则的遵守程度,标志着这座城市的文明高度。有规则意识,才会有文明市民。因此,对养犬行为的规范,并不只是保持市容卫生、改善城市形象这么简单,而更事关居民公德意识的培育、修养素质的提升,以及城市文明的塑造、城市精神的超越。

践行文明生活,我们的关注点不该是相关规定罚款的高低,而是文明行为的点点滴滴。以规则规范治理市民不文明养狗行为,我们还有许多功课要做。例如,从提高有关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知晓度入手,创新宣教方式,强化大众教育;从对养犬管理规定的刚性执行做起,有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的行为,该警告的警告,该处罚的处罚,以维护法规的权威,营造良好氛围。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离不开教育的引导、法制的规范、环境的熏陶,但终极的出路在于居民的认识转变乃至自觉行动。当每个养犬市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则,管好爱犬,我们的城市才有望弹奏出文明的“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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