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光伟关于要约收购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3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东梁光伟(“收购人”)于2016年11月25日公告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6年11月28日起向除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及梁光伟以外的其他持有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深圳华强”或“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的目的
华强集团于2003年完成了改制,引进了管理层和员工共同持股,因历史原因形成了多方股东相对均衡持股、相互制约的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上市公司十四年无实际控制人。为了增强对华强集团的控制力,进一步稳定华强集团的股权结构,梁光伟受让了方德厚及深圳市金安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兴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强升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鸿投资”)股权,实现了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的控制,并据此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股权控制关系的明确,也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控制权的稳定,并将进一步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落地。
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梁光伟在受让方德厚及金安兴公司持有的升鸿投资股权后,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将超过30%而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深圳华强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要约收购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范围为除华强集团及梁光伟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截至2016年11月25日,除华强集团及梁光伟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深圳华强全部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
3、要约收购价格:25.27元/股
4、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5、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
6、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990046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2016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公告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6年11月28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深圳华强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公告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梁光伟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3、收购人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三次公告了梁光伟全面要约收购深圳华强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预售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在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股份共计100股,撤回预受要约股份共计0股,最终深圳华强股东的1个账户,共计10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四、深圳华强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1、2016年12月28日,梁光伟受让升鸿投资的11%的股权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16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
3、截至本公告日,梁光伟直接持有升鸿投资11%股权,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升鸿投资49%股权,合计持有升鸿投资60%股权,形成了对升鸿投资的控制,进而控制了华强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70.76%的股权,并据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间接持股外,梁光伟直接持有深圳华强55,464股。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