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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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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7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吉林省和龙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2015-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公司决定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和龙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和龙龙德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60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9%;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1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兴平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兴平市生态湿地综合项目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公司决定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兴平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兴平桑德鸿远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以自有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公路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建设,经营和运营;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河流、湖泊水域污染治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与养护;环保设备、环保器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环保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环保工程工艺设计。(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道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公司决定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道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土木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870.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9.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宜章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宜章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运营PPP项目,公司决定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宜章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宜章县桑德恒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28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8.13%;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资产出资人民币71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1.87%。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环卫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新野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业务,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新野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供水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新野县城区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生活饮用水生产、供应;给排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开州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重庆开县城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决定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开州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重庆开州区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应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临朐邑清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分别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出资比例进行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临朐邑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临朐邑清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视其增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应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齐哈尔嘉润”)所属齐齐哈尔市城区污泥处置项目需要,公司决定对齐齐哈尔嘉润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齐齐哈尔嘉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齐齐哈尔嘉润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视其增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至第九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6-177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6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7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所述外投资事项如下:

1、对外投资事项一: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609万元与非关联法人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和龙龙德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兴平桑德鸿远建设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事项三: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6,94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

4、对外投资事项四: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288万元与非关联法人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宜章县桑德恒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对外投资事项五:公司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野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对外投资事项六:公司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7、对外投资事项七: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开州区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对外投资事项八:公司决定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9、对外投资事项九:公司决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2,7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8%。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九项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实施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2015-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609万元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和龙市共同出资设立和龙龙德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市政”)。

(2)对外投资事项二

为实施兴平市生态湿地综合项目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路桥”)在陕西省兴平市共同出资设立兴平桑德鸿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鸿远”)。

(3)对外投资事项三

为实施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6,870.6万元与金沙路桥在湖南省道县共同出资设立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县桑德建设”)。

(4)对外投资事项四

为实施宜章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运营PPP项目,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288万元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宜章县共同出资设立宜章县桑德恒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章桑德”)。

(5)对外投资事项五

为实施新野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业务,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出资设立新野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启迪”)。

(6)对外投资事项六

为实施新野县境内有关经营制水、供水、售水、供水设备设施安装等业务,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一弘”)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水务”)。

(7)对外投资事项七

为实施重庆开县城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开州区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开州区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桑德”)。

(8)对外投资事项八

应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临朐邑清进行增资,将临朐邑清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合加”)按原出资比例认缴。

(9)对外投资事项九

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齐哈尔嘉润”)实施齐齐哈尔市城区污泥处置项目需要,公司决定对齐齐哈尔嘉润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

2、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吉林省和龙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兴平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道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宜章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环卫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新野县共同投资设立供水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开州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系设立法人主体和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及区域环保项目建设运营等,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公司的设立及增资的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并视其设立、增资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和龙龙德,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1)公司名称: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67787340480

公司住所:和龙市同心东路87号楼4单元87-4-1

法定代表人:黄重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518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融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和龙市财政局持有其96.5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名称: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9759277B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张进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装备制造;矿产资源开发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科研设计;建筑钢结构制作;公路运输;石油制品、防腐涂料、金属材料;绿化;咨询;砼制品;吊装车辆、工具租赁、修理;仓储;商贸服务业;建、构筑物拆除;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9%股权;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2、对外投资事项二、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与金沙路桥合资设立桑德鸿远、桑德建设,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717044350C

公司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

法定代表人:周海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178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周海军持有其93.99%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金沙路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3、对外投资事项四系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宜章桑德,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2730508594H

公司住所:宜章县城关镇府前街广场

法定代表人:黄云海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捌佰陆拾玖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非关联法人宜章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4、对外投资事项五、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野启迪及新野水务,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69354961XL

公司住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北、东明路西御玺大厦1单元21层9号

法定代表人:贾建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城乡规划编制,旅游规划设计,土地规划,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测绘服务,工程设计。(以上范围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股权结构:非关联自然人贾建坡先生持有9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5、对外投资事项七系公司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重庆桑德,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企业名称: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07729157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七村180号2单元13-3

法定代表人:易新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家政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销售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股权结构:非关联自然人王光强先生持有95%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重庆巴特拉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6、对外投资事项八系公司与北京合加共同对临朐邑清进行增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55255853L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环宇路3号1号楼2406室

法定代表人:骆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废弃物处理(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销售环保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京合加80%股权,北京合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对外投资事项九系公司直接对外投资,不涉及交易对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和龙龙德时,各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和龙龙德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和龙龙德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具体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和龙龙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60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9%;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1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公司与金沙路桥合资设立桑德鸿远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鸿远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兴平桑德鸿远建设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公路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建设,经营和运营;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河流、湖泊水域污染治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与养护;环保设备、环保器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环保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环保工程工艺设计”(具体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桑德鸿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金沙路桥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与金沙路桥合资设立桑德建设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建设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土木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具体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桑德建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870.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金沙路桥出资人民币69.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

4、对外投资事项四

(1)出资方式: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宜章桑德时,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资产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宜章桑德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为“宜章县桑德恒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②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股权结构:宜章桑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出资人民币5,28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8.13%;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71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1.87%。

5、对外投资事项五

(1)出资方式:桑德新环卫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野启迪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新野启迪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为“新野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新野启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6、对外投资事项六

(1)出资方式:湖北一弘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野水务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新野水务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为“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拟为“生活饮用水生产、供应;给排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新野水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湖北一弘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7、对外投资事项七

(1)出资方式:公司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重庆桑德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重庆桑德公司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为“重庆开州区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重庆桑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8、对外投资事项八

(1)出资方式:公司与北京合加对临朐邑清增资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临朐邑清的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污泥焚烧发电;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维护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本次增资前,临朐邑清股权结构为:

本次增资后,临朐邑清股权结构为:

③临朐邑清系山东省临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的实施主体,日处理生活垃圾600 吨,目前该项目已经投入运营。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临朐邑清总资产为人民币 360,201,341.2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7,222,189.35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1,978,634.38元,净利润人民币4,144,065.38元。

截至 2016 年9 月 30 日,临朐邑清总资产为人民币 369,603,364.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88,707,032.43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172,205.90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4,843.08元。

9、对外投资事项九

(1)出资方式:公司对齐齐哈尔嘉润进行增资时,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齐齐哈尔嘉润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品除外),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②本次增资前,齐齐哈尔嘉润股权结构为:

本次增资后,齐齐哈尔嘉润股权结构为:

③齐齐哈尔嘉润成立于2016年10月13日,主要负责实施齐齐哈尔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业务拓展期。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就设立和龙龙德事宜签署了《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2015-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资经营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1: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吉林省和龙市根据适用法律、章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成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0万元,甲方认缴的出资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共计人民币1,42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乙方认缴的出资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80%,共计人民币5,68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其中乙1方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9%,计人民币5,609万元;乙2方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计人民币71万元。双方首期实缴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3、法人治理:股东会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决定项目公司的重大事宜。

董事会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成立,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乙1方推荐4名,乙2方推荐1名经股东会任命后担任董事。

监事会应于公司成立之日成立,是项目公司的监督机构,并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监督项目公司的相关事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名,乙1方推荐1名,由项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

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由1名总经理(由乙1方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1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1名财务总监(由乙1方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组成。

4、合同期限:

除非出现本协议中规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的情况,本协议期限和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应自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满30年。

5、违约及赔偿: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另一方应催告违约方纠正其违约,如果违约方在30个工作日内未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所受的损失。如该等违约行为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和严重违反并不能补救,且在另一方发出违约通知后持续90日仍未得到有效补救,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争议解决:如果就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在一方向其他方送达要求开始协商的书面通知后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确定的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中心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执行仲裁。

(二)公司与金沙路桥就设立桑德鸿远事宜签署了《兴平市生态湿地综合项目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合资经营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陕西省兴平市根据适用法律、章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成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甲方认缴的出资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9%,共计人民币198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乙方认缴的出资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3、法人治理:股东会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决定项目公司的重大事宜。

董事会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成立,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3名,经股东会任命后担任董事。

监事会应于公司成立之日成立,是项目公司的监督机构,并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监督项目公司的相关事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由项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

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由1名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1名副总经理(由甲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1名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并经董事会任命)组成。

4、合同期限:除非出现本协议中规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的情况,本协议期限和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应自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满二十二年。

5、违约及赔偿: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另一方应催告违约方纠正其违约,如果违约方在30个工作日内未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所受的损失。如该等违约行为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和严重违反并不能补救,且在另一方发出违约通知后持续90日仍未得到有效补救,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争议的解决:如果就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在一方向其他方送达要求开始协商的书面通知后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确定的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中心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执行仲裁。

(三)公司与金沙路桥就设立桑德建设事宜签署了《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合资经营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湖南省道县根据适用法律、章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成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0万元,甲方认缴的出资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9%,共计人民币6870.6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乙方认缴的出资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共计人民币69.4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3、、法人治理:股东会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决定项目公司的重大事宜。

董事会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成立,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由甲方推荐,经股东会任命后担任董事。

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

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由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组成,均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4、合同期限:除非出现本协议中规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的情况,本协议期限和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应自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满12年。

5、违约及赔偿: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另一方应催告违约方纠正其违约,如果违约方在30个工作日内未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所受的损失。如该等违约行为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和严重违反并不能补救,且在另一方发出违约通知后持续九十(90)日仍未得到有效补救,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争议的解决:如果就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在一方向其他方送达要求开始协商的书面通知后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确定的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中心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执行仲裁。

(四)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设立宜章桑德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章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宜章县桑德恒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经营期限为25年(可参考特许经营年限),自工商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4、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双方约定: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5,288万元入股,占公司88.13%的股权,乙方以资产712万元入股,占公司11.87%的股权。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在上级部门争取到的项目专项资金,经政府同意可以作为乙方入股资金,持股比例按照双方最终的实际投入资金为准,但乙方持股比例不得高于49%。

双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在公司设立登记并开立银行账户之日起,甲方注册资本金投入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到位,最长不超过一年。乙方资本金投入入股资产10个工作日内交接到位。

5、公司的组织结构

①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4名。甲方委派3人,乙方委派2人,董事会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③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双方协商委派,甲乙双方各委派1人,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6、经营管理机构

①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总经理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安置相关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7、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8、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湖南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桑德新环卫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就设立新野启迪事宜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出资在新野县成立合资公司,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新野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00万元,占公司80%的股权;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0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双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应在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到位,如果没有实施的项目落地,注册资本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延。

4、公司的组织结构

①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②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甲方委派。

③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甲乙双方各委派1人,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主席由双方协商确定委派。

5、合资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25年(可参考特许经营年限)年,自工商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6、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湖北一弘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就设立新野水务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的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生产、供应;给排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3、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00万元,占公司80%的股权;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0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双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应在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到位,如果没有实施的项目落地,注册资本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延。

4、公司的组织机构

①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②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甲方委派。

③公司设立监事1人,由甲方委派。

5、合资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 30年(可参考特许经营年限)年,自工商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5

6、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公司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设立重庆桑德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重庆开州区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00万元,占公司80%的股权;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0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甲、乙双方的注册资本金缴纳期限由公司章程约定。

4、公司的组织机构

①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③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乙方委派,监事对股东会负责。

5、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6、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八)公司与北京合加就临朐邑清增资事宜签署了《增资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1、甲、乙双方同意对临朐邑清进行同比例增资,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乙方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200万元。

2、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乙方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3、增资完成后,临朐邑清股东会仍由甲方、乙方组成,双方的出资比例、股东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均未发生改变,全体股东将重新修改《临朐邑清公司章程》,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4、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协议于双方盖章并经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

(九)对外投资事项九系公司直接对外投资,不涉及交易对方,无对外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增资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实施市政PPP项目及固废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市政PPP及固废处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

3、公司与金沙路桥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

4、公司与金沙路桥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

5、公司与宜章县兴宜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

6、桑德新环卫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

7、湖北一弘与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

8、公司与重庆巴特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

9、公司与北京合加签署的《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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