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签订铁皮石斛基地征用补偿协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签订铁皮石斛基地征用补偿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拆迁简要内容: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生物”)位于潘山村四组的47亩租赁土地铁皮石斛基地进行征迁,就征迁相关事项签订《铁皮石斛基地征用补偿协议》。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签订铁皮石斛基地征用补偿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协议概述
因青山湖科技城“一横两纵” 道路建设,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锦北街道”)需要征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生物”)租用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潘山村四组的铁皮石斛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征用天目生物铁皮石斛基地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地概况:
被征用基地位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潘山村四组,占地面积47亩,具体资产状况以实地勘察为准。
(二)基地征用补偿类项及补偿金额:
1、铁皮石斛基地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
2、铁皮石斛种苗;
3、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给予的奖金人民币18万元;
以上合计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捌佰壹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整(小写:8,184,758.00元)。
(三)基地的交接以及补偿金的支付:
1、锦北街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补偿金全额一次性支付至天目生物账户。
2、天目生物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基地移交于锦北街道,由锦北街道根据基地生产现状接收并由锦北街道自行处理。
(四)基地清理等事项由锦北街道负责,如有剩余铁皮石斛种苗可由天目生物处置。
(五)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结论
经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出具的浙众诚【2016】估字第558号:天目生物所属临安锦北街道潘山铁皮石斛基地整体拆迁总补偿费为8,184,758元,大写为人民币捌佰壹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整。
四、本次征迁对公司的影响
天目生物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拆迁补偿按约履行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300万元左右(未经审计,预计数仅供参考), 对今年公司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会计处理的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拆迁事宜的具体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
2、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与天目生物签署的《铁皮石斛基地征用补偿协议》;
3、 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出具的浙众诚【2016】估字第558号《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属临安锦北街道潘山铁皮石斛基地整体拆迁补偿费用价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