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6-04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6年10月9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北京公司的议案》;
为顺应市场变化,公司决定与自然人许诺女士和彭许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下同),定位于拓展工装及家装业务,注册资本5000万,公司持股67%。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业务的开展将逐步改变公司目前以工装为主导的业务模式,促进公司向石材家装零售市场延伸,提升服务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合资设立北京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慎调研、考察和充分讨论,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所募集的资金用途,拟变更后用于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预核准名称为准,下同)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北京万里石”);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预计为2,8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40.90万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累计已收到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6.70万元),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32.54%,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的平台和资金优势,公司拟与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签订《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因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系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公司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胡精沛、Lawson John Finlayson、邹鹏、黄朝阳、孙鸿达、张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守德、胡世明、廖益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候选的独立董事均取得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431号华美达长升大酒店三楼长升阁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精沛,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成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矿产系矿床专业,理学硕士。历任厦门中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石材部经理、矿业分公司经理、厦门中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1996年创立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现同时担任福建省政协委员、中国石材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石材行业协会副会长、厦门市大宗商品交易协会会长及天津市和富文化发展基金会理事等职务。
胡精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6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31,865,451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Lawson John Finlayson,男,1966年8月出生,英国国籍,UNIVERSITY OF CAPE TOWN工商硕士。2006年至2010年11月任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Lawson John Finlayson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邹鹏,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成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矿产系地质矿产调查专业,工学学士。历任四川省天力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四川天力机械集团下属厦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中建进出口公司职员。1996年创立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总裁。现同时担任福建省四川商会会长。
邹鹏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6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27,295,728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朝阳,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于1990年2月至1994年5月赴日本学习。1996年6月至今历任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裁等职。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黄朝阳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6年9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票1,605,631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鸿达,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系学士,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及通过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考试。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2005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克瑞水泵和水泵系统高级财务经理,2007年4月至2013年6月任Finstone财务经理,现任厦门国海坚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纳瓷(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虹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鸿达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煜,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顾问,2010年起,任职于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张煜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守德,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主任。曾任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专业会计硕士(MPACC)联合教育中心副主任兼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高层管理培训(EDP)中心副主任。2010年7月至8月在哈佛商学院进行学习。现任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守德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世明,男,1969年2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资格。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学士,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硕士,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硕士,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光大证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光大期货董事长。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与风险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期货业协会理事。现任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世明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廖益新,男,1957年12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从事国际经济法和财税法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先后兼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等行政管理职务工作。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6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先后在厦门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厦门群贤律师事务所、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从事过各种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服务工作。
廖益新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6-04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6年10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振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有利于公司拓展家装业务,延伸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是为充分利用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的平台和资金优势,公司与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已经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周世勇先生、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世勇,男,汉族,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 在读。曾任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09 年始先后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兼上市办主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周世勇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伟,男,汉族,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厦门大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持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及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资格。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6月至2006年5月任TRIXAN PTY LTD(SYDNEY.)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任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厦门贝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王志伟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6-04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原募投项目名称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用途和金额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所募集的资金拟变更后用于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预核准名称为准,下同)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北京万里石”);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预计为2,8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40.90万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累计已收到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6.70万元),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32.54%。
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2号文”《关于核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石”)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114,5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993,971.65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506,028.35元,储存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6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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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计划在发行当年及未来3年内使用完毕。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止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43,581,991.51元,其中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39,472,150.21元,直接使用募集资金4,109,841.3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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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2,847.60万元用于新项目“投资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占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的32.54%。
公司拟与自然人许诺女士和彭许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万里石”,定位工装及家装市场,注册资本拟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67%。两位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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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工装石材的营销展示、销售、生产及安装服务;家装豪宅私人订制石材的体验营销展示、销售、生产及安装服务;工程石材的供应组织与项目管理;幕墙项目与装饰工程的系统解决方案等(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3.董事会和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3名,许诺女士及彭许先生各委派1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的董事之一担任。
公司监事由许诺女士委派。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北京万里石”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北京万里石”的设立,尚需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其他事项无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三年内完成,总投资为5,064.2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840.9万元),具体分配如下:石材设计应用中心3,325.03万元、品牌建设1,239.20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
(二) 变更部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建筑装饰石材市场需求不断变化,预计工装市场未来几年相对稳定,但家装市场于2014年已触底回升,预计未来几年有较大增长空间。在区域经济建设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及以北京市政府东迁新增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为高端石材销售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北京作为一线城市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高端豪宅的私人定制需求旺盛。募集资金原计划运用于大理石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及在上海、广州和成都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但在当前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按原计划进行营销网络建设将使公司资源相对比较分散,不易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鉴于家装市场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带来的良好契机,同时考虑到公司在上海、广州和成都均已设立了子分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尚可,因而从经济、长远和发展的眼光看,变更原计划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先集中用于开发中高端家装市场及拓展大北京地区的业务将为公司带来更好的现金流和利润。待“北京模式”(工装、家装、一体化服务)成熟后,再逐步复制到上海、广州等地。
许诺女士、彭许先生在高端住宅设计圈中拥有广泛业务及人脉关系,许诺女士、彭许先生的加盟将能够使公司产品更具艺术设计价值和市场价值,成为高端设计师及国际性豪宅管家的选择。同时公司持有“北京万里石”67%股权,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以达到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综上,经董事会审慎调研、考察和充分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集中用于投资“北京万里石”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 项目实施计划
1. 注册成立“北京万里石”;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北京万里石”,注册资本拟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67%,预计10月31日之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首期到资1500万元人民币,余款于三年内全部到资。
2. 设立文创园总部并投资建设北京营销展示中心;
文创园总部及北京营销展示中心定位工装市场,主要开拓京津冀一带的工装营销业务,项目建设周期五个月,预计于2017年2月底开业。
该中心预计年销售0.8至1亿元;石材供应由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工厂或外协工厂加工。
3. 建设北部居然之家旗舰体验店;
旗舰体验店定位中高端家装市场,拟设立于设计师选材集中地:北京北部居然之家。目前场所选址工作进行中,预计2017年4月底完成相关工作并投入使用。
4. 租赁天津中建万里石部分闲置厂房,并改造扩建形成天津家装梦工厂
天津家装梦工厂计划配合北部居然之家旗舰体验店生产家装石材,同时设立家装体验展示厅承接周边家装业务。
天津家装梦工厂拟用公允价格租用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经改造、扩建后形成天津家装梦工厂。配置先进的加工设备,参照中国制造2025标准,运用日本精益生产管理结合互联网、物联网的先进技术,采用柔性制造系统与定制化生产,环保节能,打造一座石材加工制造的梦工厂。
5. 投资建设北京家装梦工厂
若北京万里石家装业务达到3000万/年以上,公司将考虑在北京东六环、东七环或者通州、廊坊一带寻找地块投资建设北京家装梦工厂以降低物流成本。同时拟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组织开展施工安装、承接工程等业务。
(二) 项目投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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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金安排及来源
“北京万里石”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计划三年内到资,首期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计划于2016年10月底到位;第二期资金计划于2017年3月底到位。资金来源为:(1)公司IPO原计划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2,84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40.90万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累计已收到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6.7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502.4万元,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能完成变更,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投资;(2)其他股东的注册资本金。
(四) 项目风险
1. 行业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宏观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或建筑装饰行业投资增速下降,则可能影响到公司的业务发展,使公司业绩无法达到预定目标。
2. 现金流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工装及幕墙项目的比例过高,则可能出现垫资比例高于预期,从而增加本项目的资金压力,使现金流的改善情况低于预期。
3. 管理风险
自公司上市以来,生产和经营规模加速扩张,公司业务从传统的以工装为主转向工装与家装相结合的模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项目管理团队的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公司存在着因管理能力不足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 综合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计划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为项目建设期,项目于2017年2月底完成建设,形成营销展示与生产能力;预计未来三年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未来三年北京万里石销售与净利润情况预计
单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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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里石”家装业务的布局将开拓万里石业务发展的新领域,也将逐步改变公司目前以工装为主导的业务模式;因其具有较高的毛利率,家装业务的开展将为万里石打造出新的业绩增长点。
2. 财务效益分析
本项目在巩固传统工装业务的同时,重点加大家装业务的推广和拓展。相对于传统的工装业务资金占用大、周转速度慢等问题,家装业务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从参与客户的装修设计开始,到石材供应与安装,具有业务周期短、回款速度快、毛利率高的特点。家装业务的扩展预计将极大地改善公司运营资金紧张的局面,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坏账比例,提升公司的利润率与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尽快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和利润来源。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北京万里石”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展家装业务,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有利于公司拓展家装业务,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万里石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其他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6-046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概述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石”)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公司参股公司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商品运营中心”)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2、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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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程序
公司已就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事项签订了相应的框架协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精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爱华、胡世明、陈守德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胡精沛,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3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34862K2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市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包装服务;招标代理;从事商业保理业务;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贸易代理;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截止2016年9月30日,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总资产为1005.6万元,净资产为890.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3.32万元,实现净利润-109.87万元。
石材商品运营中心为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任石材商品运营中心董事长,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2、与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三个月,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交易内容: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委托石材商品运营中心进行代理采购业务;
2、石材商品运营中心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客户信用评估、货物管理等咨询服务。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石材商品运营中心产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为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要求。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类交易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存续;且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97.27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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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公司新增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万里石新增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后续安排。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万里石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6-04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431号华美达长升大酒店三楼长升阁。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1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10月21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胡精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Lawson John Finlayson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邹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选举黄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选举孙鸿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选举张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陈守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胡世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廖益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1选举周世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2、议案3、议案4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且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三”)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二”)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6 年10月24日(上午8: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文森、王劭雯
联系电话:0592-5065075
联系邮箱:zhengquan@@wanli.com
传真号码:0592-5030976;0592-5209525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5
2. 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万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元代表议案2.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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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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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见下表: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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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0月26日15:00至2016年10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若公司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附件二:
回执
截至2016年10月21日,我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万里石”(002785)股票_____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实行非累计投票制的议案,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打√符号,若反对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做出投票指示,其他情形视为废票。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若同意请直接在对应栏中填入表决权的票数,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做出投票指示。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以上实行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划“√”表示表决票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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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