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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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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28日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甲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王辉(丙方)、王涛(丙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就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14.97亿元资金占用问题以及解决王辉、王涛应向ST华泽作出的利润补偿等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2016年6月底-8月中旬前,甲方依托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推动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通过陕西星王控股集团承接上市公司债务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决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二、2016年7月底前,甲方结合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特征,有针对性的引进相关行业中实力雄厚的合作方,对资产进行盘活,盘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作开发、托管经营等等,以相关收益偿还金融机构债务以及部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

三、2016年8月底前,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满足审批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注入新的有效资产,改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能力,协助王辉、王涛解决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等问题。

四、为保证本合作项目的向前推进,各方应组建工作团队积极配合落实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五、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

上述协议对解决本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问题以及股份补偿问题作出了协议安排。协议各项约定的落实取决于各方的共同努力,且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上述相关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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