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 | 肇事逃逸,保险不赔?NO!
周知客
机动车肇事逃逸之后,相关责任人肯定会负有主观责任,但事故后的理赔中,保险公司可以以“被保险人存在主观重大过错”为由拒绝赔偿吗?
据西部商报消息,4月11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布了一起此类案件的终审判决: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应该支付保险金。
2015年8月,刘某驾车途中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碾压,造成杨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之后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事故双方签订“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刘某支付杨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9万元。
由于刘某所驾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因而向承保的大地财险提出理赔申请,谁知后者却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存在主观重大过错”为由,拒绝理赔。该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站得住脚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根据其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不过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此案应由刘某负全责,并非受害人杨某的责任,并且保险公司不能证明是刘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因而不属于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兰铁中院终审判决大地财险应该支付保险金,总额为11万元。
既然应该赔偿,而保险机构却以“不属于保险责任”或上述案件中的理由等拒绝赔偿,作为消费者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其实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理赔诉求,《保险法》等相关法律都会予以保护。不过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
1.有理赔需要时,可以事先查看保险合同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询问,搞清楚到底需要哪些资料,备齐之后理赔,可以方便保险公司快速核赔;
2.注意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和理赔资料。获得保险理赔的依据是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及出院证明等。例如投保过医疗保险,在治疗时就可以主动告诉医生可能需要保险理赔,并索要诸如“意外事故证明”等资料,免去办理理赔手续时的麻烦。在此案中,刘某的理赔诉求虽然得到法院支持,但由于无法提供杨某的医疗费用证明,因而无法获得其要求的总额为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
3.法律手段维权。在投保商业保险时,会对出现争议时的处理方式作出约定,目前有仲裁和诉讼两种,以诉讼为主。目前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仲裁方式只能依据《机动车保险条款》,对于其他情况,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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