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靶向药纳入深圳重疾补充医保报销目录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记者 胡琼兰)为减轻市民罹患重特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的负担,深圳推出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于本月起开始受理。日前,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该目录内的11种靶向药所发生的费用,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据悉,参保人在“团购”期内交20元保费,就可享受两方面的待遇: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在办理了基本医保和地方补充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属于原有的社会医疗保险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金额,由商业保险公司再报销70%;若参保患者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据《目录》显示,共有11种靶向药品纳入报销,涉及治疗肠道癌、肺癌、乳腺癌和白血病等疾病。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