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严肃追责天津港爆炸为问责机制立一个典范

经济观察报

关注

陶舜

734

2015-08-24

陶舜

“血的教训极其深刻”,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给天津港爆炸定下的基调。

时隔一周多,天津港连环爆炸事件已全面进入调查追责阶段。政治局常委会对追责的具体表述是:“不放过一丝疑点,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决不姑息,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从高层表态来看,对爆炸事件和相关腐败问题的调查追责一定会事无巨细地一查到底。我们相信,这次高规格且措辞峻厉的追责,不会留死角,更不会再像过往的一些事故那样长期拖延而事故原因却久久欠奉。对天津港爆炸的追责,应为追责机制立一个典范,以知所戒惧,烛照未来。

普遍来看,调查追责至少有两个维度。在调查和问责的技术层面,谁来组织又由谁来负责具体调查,如何保证调查的中立性和透明度,都是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学者认为,由权力协调、专业主导、开放监督,再辅以信息透明化,是相对合理的模式。在这过程中,务必需要保证专业调查的独立性,为了最大程度地接近真相,应该在制度设计上尽可能地避免权力和民意的策肘。

这种建议一定程度上也合乎实际。目前天津港爆炸的调查组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政治局常委会也要求工作组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发布事故及其处置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更重要的,还在于以点带面、从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积累可迁移复制的制度智慧。一个事件的具体调查追责非常重要,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建立行之有效而且还能保证效率的警戒、防范和问责机制。籍此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从根本上治理已发事故。

从上述逻辑再看天津港爆炸,问责就不可能止于表面。新华社近日起底瑞海公司政商关系网:于学伟是实际老板,在瑞海公司筹划过程中,将天津港原公安局长之子董社轩发展为大股东,后者承认是靠“关系”通过的安监、消防审核。在这过程中,公共安全网轻易就被红顶商人的“关系”洞穿了。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对事故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审批、安全评估、环境评估、危化品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都要逐一认定责任、落地查人,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天津港爆炸凸显出了天津港这个转制后的国企,某种程度上还保留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残余,一定程度上与曾经的铁路系统相类似,铸成天津市有关部门对瑞海公司“管不了”的尴尬局面。这种给违规审批大开绿灯的体制积弊,也到了该被终结的历史时刻。从这个意义来说,天津爆炸的问责,有望成为革除此项体制积弊的先声。

把视野再打开一点,天津港爆炸也拉响了全国危化品黑仓库的警报。该领域存在“市场大、审批难、监管粗放”的普遍问题,导致正规仓储企业遇冷,危化品被装入了无照经营设施简陋的黑仓库。目前来说,展开危化品仓库大普查已经迫在眉睫。而危化品仓库事关公共安全,公众有权利知道他们的“身份和健康数据”,比如它们距离居民区和公共道路有多远,放了哪些危化品,仓库有无经营资质,以及有关部门对它们的例行检查报告等等。瑞海爆炸“血的教训极其深刻”,从教训学监督,今后有必要建立全国危化品公共数据库,把危险晒出来,让公众参与到公共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中来,让“有关部门”也一并接受公众监督,才有望彻底避免血的教训。

天津代理市委书记、市长黄兴国表示,事故处置之后,会建议选择在事故地点建立公园,立碑永志。应该说,这样的立碑很有必要,血的教训不应该被忘记。不过我们认为,对天津港爆炸来说,最大的“立碑永志”还在于树立一个问责的权威和典范,“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这既是当前最迫切的实事,也是攸关未来公共安危的总枢纽。

责任编辑:支全明 SF09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