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1月价格举报情况 停车费等是热点
12358价格举报系统今年1月1日正式开通后,系统运行正常。一个月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业务处理平台和呼叫平台,完成价格举报的登记整理、转办、交办、催办、督办和反馈回复等工作,实现了信息和数据的及时传递共享。2015年1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总计49169件,经济制裁总金额为2.74亿元,其中退款1.17亿元,没收0.91亿元,罚款0.66亿元。价格举报件办结率为92.04%,接到的所有价格举报没有产生行政复议。全国价格举报压力表一直处于安全线之下。
一、价格举报整体情况
2015年1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总计49169件,其中价格举报3561件、价格投诉2538件、价格信访53件、价格咨询43017件,同上月数据相比基本持平。
(一)受理内容以价格咨询为主。在全部价格举报件中,价格咨询类占87.49%;价格举报类占7.24%;价格投诉类占5.16%;价格信访类占0.15%。
(二)举报途径以来电居多,网络举报呈上升态势。在全部价格举报件中,来电46761件,占95.1%;网站1206件,占2.16%;来信731件,占1.44%;来访259件,占0.68%;其他网络渠道176件,占0.45%;手机举报35件,占0.09%;传真1件。从数据中可以发现,通过拨打12358电话反映价格违法行为、咨询价格政策依然是群众的最优先选择;随着更多新手段的运用,网络举报和移动端举报将会逐步呈上升态势。
(三)举报热点较为集中,交通运输居首。在全部价格举报件中,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14694件(其中主要反映停车收费8910件),占29.85%;房地产及物业管理6472件(其中主要反映物业收费4572件),占13.15%;商品零售4748件(其中主要反映实体店购物2561件),占9.65%;医药3097件(其中主要反映医疗机构收费1725件),占6.29%;其他服务3037件(其中主要反映汽车家电维修保养564件),占6.17%,以上五项合计占总数的65.11%。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停车收费、物业收费、出租车费、医疗机构收费、网购等是当前舆论最为关注的热点领域,其相关价格存在争议时最受百姓关注。而近年来国家陆续开展的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范围广、力度大、成效显著,教育、金融服务、旅游、邮政通信等以往举报量较大的行业近期举报量下降,基本不再是价格举报热点领域。(如图1)

(四)举报数量与当地经济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在总的价格举报件中,最多的五个省区市依次为:北京市6746件,占13.72%;广东省4279件,占8.70%;重庆市3396件,占6.91%;江苏省3129件,占6.36%;上海市2882件,占5.86%。最少的五个省区市则依次为,西藏2件,占0.004%;新疆兵团28件,占0.06%;青海80件,占0.17%;海南151件,占0.31%;宁夏468件,占0.95%。从这些数据上我们可以发现,举报量位居前列的多处于东部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举报量较靠后的多处于西部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群众的维护自身价格权益意识与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如表1)
表1 2015年1月全国价格举报总体地域分类
| 序号 | 单 位 | 总数 | 网络举报 | 电话举报 | 其他举报 | 序号 | 单 位 | 总数 | 网络举报 | 电话举报 | 其他举报 |
| 1 | 北京市 | 6746 | 86 | 6648 | 12 | 18 | 河北省 | 923 | 41 | 825 | 18 |
| 2 | 广东省 | 4279 | 75 | 4055 | 33 | 19 | 安徽省 | 872 | 51 | 759 | 24 |
| 3 | 重庆市 | 3396 | 30 | 3307 | 57 | 20 | 云南省 | 756 | 12 | 698 | 23 |
| 4 | 江苏省 | 3129 | 92 | 2861 | 117 | 21 | 甘肃省 | 720 | 13 | 689 | 17 |
| 5 | 上海市 | 2882 | 171 | 2615 | 49 | 2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706 | 10 | 692 | 4 |
| 6 | 山东省 | 2657 | 59 | 2550 | 33 | 23 | 贵州省 | 623 | 6 | 610 | 7 |
| 7 | 浙江省 | 2452 | 76 | 2200 | 59 | 24 | 天津市 | 618 | 20 | 554 | 44 |
| 8 | 四川省 | 2227 | 15 | 2178 | 25 | 25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542 | 20 | 486 | 23 |
| 9 | 辽宁省 | 2083 | 20 | 2027 | 35 | 26 | 内蒙古自治区 | 527 | 6 | 517 | 4 |
| 10 | 河南省 | 2036 | 35 | 1939 | 62 | 27 | 江西省 | 469 | 9 | 452 | 8 |
| 11 | 陕西省 | 1829 | 39 | 1772 | 18 | 28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468 | 13 | 424 | 22 |
| 12 | 山西省 | 1814 | 18 | 1637 | 29 | 29 | 海南省 | 151 | 10 | 132 | 9 |
| 13 | 湖北省 | 1643 | 52 | 1537 | 50 | 30 | 青海省 | 80 | 0 | 78 | 2 |
| 14 | 湖南省 | 1599 | 24 | 1536 | 10 | 31 | 新疆建设兵团 | 28 | 1 | 27 | 0 |
| 15 | 福建省 | 1207 | 41 | 1110 | 54 | 32 | 国家 | 11 | 7 | 0 | 4 |
| 16 | 吉林省 | 978 | 16 | 953 | 9 | 33 | 西藏自治区 | 2 | 2 | 0 | 0 |
| 17 | 黑龙江省 | 942 | 7 | 924 | 11 |
二、价格举报件情况
(一)从行业分类看。在1月受理的3561件价格举报件中,热点行业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计1150件,占32.29%;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计647件,占18.17%;商品零售计578件,占16.23%;医药,计235件,占6.60%;资源价格,计227件,占6.37%。后五位依次为: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价格,计5件,占0.14%;律师公证认证检测服务,计6件,占0.17%;协会社团,计8件,占22%;金融服务,计12件,占0.34%;旅游,计17件,占0.48%。
(二)从所属地区看。各地举报件数前五位依次为:北京,540件,占14.45%;广东,384件,占10.27%;江苏,273件,占7.30%;山东,241件,占7.81%;福建,224件,占7.26%。后五位依次为,西藏,2件,占0.05%;青海,2件,占0.05%;兵团,5件,占0.13%;海南,13件,占0.35%;新疆,16件,占0.43%。
三、价格咨询件情况
(一)从行业分类角度看。在1月受理的43017件价格咨询件中,热点行业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计11923件,占27.72%;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计5544件,占12.89%;商品零售,计4059件,占9.44%;其他服务,计2838件,占6.60%;医药,计2687件,占6.25%。后五位依次为:协会社团,计12件,占0.03%;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价格,计77件,占0.18%;金融服务,计96件,占0.22%;律师公证认证检测服务,计100件,占0.23%;网络服务收费,计111件,占0.26%。
(二)从所属地区角度看。各地咨询件数前五位依次为:北京,6173件,占14.35%;广东,3591件,占8.35%;重庆,2990件,占6.95%;江苏,2736件,占6.36%;上海,2614件,占6.08%。后五位依次为:西藏,0件;海南,6件,占0.01%;兵团,21件,占0.05%;青海,43件,占0.10%;宁夏,314件,占0.73%。
根据2015年1月各类价格举报数据分析结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对景点门票、酒店客房、旅游产品、粮油、蔬菜等春节期间价格波动可能较大的商品开展价格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即时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市场预期,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营造良好的春节消费市场环境。要加强对春运期间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和城市公交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和巡查,坚决落实国务院的各项部署,严厉打击春运期间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附:热点行业价格举报典型案例
一、交通运输
(一)停车收费。举报人1月13日来信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价格举报中心反映称,其名下车辆日前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警拖走存放于海连路的一个停车场内。提车时被要求缴纳停车费用950元,举报人认为太高。经连云港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停车场当期应收取道路停车费700元。经协商,停车场退还举报人400元,举报人表示满意并感谢。
(二)道路施救。举报人1月23日前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物价局反映称,其名下小型客车因事故受损,由当涂县大运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拖车施救,事后收取600元费用,而人保公司只定损200元的施救费,举报人认为施救公司收费过高。工作人员调查认为情况属实,经过协调,该运输公司同意退款300元。举报人表示满意并感谢。
二、房地产及物业管理
(一)物业管理。举报人1月22日来电向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物价局反映称,其1月14日至19日将车停放入渭水景园小区,被物业收取停车费27元。举报人认为按一天3元的收费标准,物业明显收费过多,要求调查处理。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责令该物业公司将违规多收取的9元钱退还给举报人。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房屋价格。举报人1月6日通过网络举报平台向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物价局反映称,原平市瑞邦地景小区通知业主在领取钥匙之前,必须缴纳各项配套费共计5000余元。举报人要求物价局调查该收费是否合理,并做出处理。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小区开发商此项收费行为违反了(晋价服字【2010】92号文)的规定。工作人员责令开发商将多收款项全部退还消费者。举报人对办理结果满意并表示感谢。
三、商品零售
(一)实体店——商场超市。举报人1月18日来电向重庆市物价局反映称,其在该市武隆县某超市购买鸡爪时发现实际售价高于超市价签标价,要求调查处理。武隆县发改委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情况属实,原因是该超市未及时撤销更正之前促销活动价签,总计违法收入45.9元。工作人员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该超市进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共计275元。举报人表示满意。
四、医药
(一)公立医疗机构。举报人1月19日来电向河北省邢台市价检局反映称,其在邢台市第一医院引产时被医院收取了母子同床费,监护10小时的费用却按24小时的费用来收取,要求调查处理。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责令医院退还多收的床位费320元和监护费266元,合计586元。举报人表示满意并感谢。
(二)非公立医疗机构。举报人1月4日通过来访方式向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反映称,其在嘉兴博爱门诊部看病期间,配药和仪器检查共花了3000多元,认为收费不合法,希望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前往该门诊部调查发现,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奥卡西平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7】10号)规定,阿拉坦五味丸最高零售价为34.40元/盒。而博爱门诊部按照内蒙古库伦蒙药厂提供的销售价格,即102元/盒销售给投诉人。调查人员要求博爱门诊部退还药品差价并补偿误工费和车费共计1500元。举报人表示满意。
五、其他服务
(一)有线电视服务。举报人1月7日来电向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价检局反映称,举报人被滨州广电网络公司博兴分公司收取有线电视费372元,但去年所交费用为312元,认为收费不合理。工作人员前往该公司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责令其退还多收举报人60元的收视费并限期改正。举报人表示满意。
(二)房屋装修服务。举报人1月5日来信向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物价局反映称,自己家防盗门锁有点不灵活需修理,小许开锁公司工作人员称锁需要喷洒润滑剂,但公司规定收费50元,说完还未经许可就拿出喷了两下,锁马上好了。举报人认为费用太贵,而且自己还没来得及同意服务,有些强加于人的行为,两人发生争执。当日工作人员前往调查,该公司虽明确告诉价格,但未经许可就实施了服务,侵犯了投诉人的价格权益。工作人员促使双方达成了谅解。开锁公司负责人亲自登门向投诉人道歉,并退还多收金额。
六、资源价格
(一)居民用电。举报人1月14日来电向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物价局反映称,其居住的该沂水县海川公寓向业主收取水费2.5元/立方米,电费0.6元/度,举报人认为超出当地的水电费标准,要求尽快查实并处理。1月15日,工作人员前往该公寓调查发现,由于该小区使用的是自备水源,发生的跑冒滴漏及二次加压费用均摊到了水价中,同时该小区无独立变压器,管理人将损耗电费均摊到电价中。县物价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小区管理人员立即停止违价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举报人表示满意。
(二)成品油。举报人1月27日来电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价检分局反映称,该区埠子镇加油站的93号汽油价格依然为5.87元,没有按照规定下调,要求核实处理。当日,工作人员前往该加油站现场核实,发现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已责成该加油站将93号汽油零售价格调整至5.58元每升。举报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