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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寺庙

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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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梁文艳报道

“林间小溪水潺潺,坡上青青草野果香,山花俏狗儿跳羊儿跑……”电影《少林寺》的主题曲依稀萦绕在我们的耳旁,何等美丽的景色,何等清净之地,让人心生羡慕。

然而今日的“名山被上市”、“寺庙被承包”和“僧尼被假冒”等种种乱象出现在各大网站上,一时间也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

中商产业研究院教授袁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寺庙的生存之道,向来主要靠信众供养,能够维持基本的生计即可。因此,寺院应该是最清净的地方,这里既没有世俗的丑陋,也没有凡世的吵闹,只有慈悲为怀的大仁和大智。

现在清净之地“变味”了,一些寺庙被铜臭之气充斥着,是时代的进步还是宗教文化的悲哀?

披上金钱外衣的寺庙

经营收费、高价门票、拉客聚财,这些都是人们眼中的一些寺庙。

深圳市思格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高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变了味的寺庙背后是各方利益的涌动,是宗教管理乱象的体现之一。当寺庙披上了金钱的外衣,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最终只会导致信众信仰混乱。

“这种乱象在某种意义上,反映的是地方发展与宗教管理的矛盾。”罗高瞻说,名山名寺多处于较偏远的山区,利用寺院的名气发展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无可厚非。如何协调好宗教管理与经济发展,保证宗教不受经济摆布是地方政府需要思考的。

袁健对于这个问题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认为,由于历史原因,寺庙往往都建在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在中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观光旅游这个初级阶段,寺庙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主要的旅游目的地,也就自然而然是一个旅游资源。

“另外,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正常的宗教生活已世俗化、功利化,文保建筑、宗教场所和名人故居都变成了可用以发展旅游业的经济性资源。”袁健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的寺庙文化已经渗透到许多领域,天文、地理、建筑、绘画、书法、雕刻、音乐、民俗等。寺庙是寺庙文化和佛教文化的重要载体,传承的是一种以信仰为核心的文化。每天上亿信徒去祷告、祈福,催生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宗教市场。

“寺庙道观如雨后春笋,四处兴建,香火、佛像等宗教用品产销量巨大,公众参与宗教活动热情高涨。且不说各大名刹人声鼎沸,甚至很多景区都千方百计想法跟宗教攀上点关系,建个小庙,以此为卖点招揽游客,一本万利。”袁健说。

中研普华研究员刘广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表示,在商业资本追逐暴利本性的怂恿与鼓噪之下,各种非宗教行为主体竞相粉墨登场,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寺庙管理中的体制不健全之机,大肆捞取非法利益,使得纯洁的宗教信仰、严肃的法律法规、普遍的公众民意受到严重挑衅,宗教界与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宗教感情受到粗暴侵犯,来之不易的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受到严峻挑战。

被利用的宗教文化

其实反过来对于这种乱象进行思考,为什么一些人要千方百计利用寺庙来获取钱财?

袁健说,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在修建寺庙时,首先不是从为出家人提供一个修行的场所考虑,往往是为了吸引游客、发展旅游业,市场经济自然就进入了寺庙。不论是强捐,还是高价香现象,都是把寺庙变成了商业营利之地,这都是寺庙过度商业化带来的后果。

“具体而言,产生这种乱象,首先与前来求神拜佛者的心态有关。许多人并不是佛教的信徒,来拈香礼佛为的是有求于菩萨,求官求财,求事业顺遂婚姻美满等等,总之怀着功利的目的。而寺院便巧妙地利用了人们追逐名利的心理,用种种手法借机圈钱。” 袁健说,佛教活动场所(寺院庵堂)没有明确的法人地位,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是导致寺院“被绑架”,一些地方政府、私人、企业,利用寺院进行违法经营, “宗教搭台”让“经济唱戏”,最终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潮中,寺庙的过度商业化,使中国的寺庙变成了某些人收敛钱财的宝地。于是中国的寺庙不仅变味了而且脱离了原宗教的宗旨。

刘广分析,普通老百姓思想认识水平不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不少老百姓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深,普遍存在求神拜佛保平安的迷信思想,思想认识水平不高,这是乱建庙宇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一些老年人而言,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再加上其辈分高,号召力强,认为捐钱修庙宇既可以敬鬼神,又可以为自己积功德,经常组织和发动群众捐资修建庙宇。对于青壮年人而言,虽然不完全相信,但也普遍存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出点钱买平安求心安,随大流被动参与捐资修建活动。” 刘广说。

最后刘广表示,大部分老百姓持中立态度,认为修不修庙,无所谓,但也不反对建庙。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寺庙存在的乱象,国家也有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早在1994年10月19日就发布《关于制止乱建佛道教寺观的通知》,明确规定,僧道人员不得为乱建的寺观工程进行募捐、化缘活动;不得为其开光、剪彩;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寺观等。2009年6月,国家旅游局联合五部委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明令禁止宗教旅游场所强拉或诱导游客花高价烧高香;2010年3月,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又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旅游景区,加强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行为。2011年11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规定,寺庙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对非法乱建的庙宇进行了有力整治,全面贯彻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

然而,国家虽然有明文规定对寺庙建设、宗教管理有一系列条文规章,但记者发现一些规章制度还有一些瑕疵。

“如一些名山名寺属于地方政府旅游等部门管理,不归地方宗教事务部门管理,这是造成寺庙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些企业、个人利欲熏心,打着宗教的幌子,利用信众的心理,骗财骗钱。”罗高瞻表示。

系统化治理 多部门联合

改变这些乱象迫在眉睫。

袁健表示,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由政府牵头,文物、宗教、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协作,在进行深入的调研、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力争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

“当然要想彻底解决寺庙商业化等问题,不但要依法科学管理寺院,整顿不符合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更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应对目前占主流地位的以自我中心主义、贪婪自私、唯利是图的物欲文化。”袁健说。

其实,要想改变一种观念或一种文化,确实不是容易之事。需要多个部门长期合作。

刘广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宗教长效管理机制。必须结合实情,党委、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群众 参与,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其次,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治理寺庙乱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群众工作,思想教育工作是基础和前提。宣传、文化部门要开展一些农民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特别要加大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荣辱观和无神论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中广泛宣传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再次,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审批。

“加大对征地建设项目的用途管理和监督,对修建庙宇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严格审批。一是土地管理部门对修建庙宇征地项目建设要依法严把报建关,并要做好跟踪监督,报建与实建项目不符的要马上纠正;二是相关部门要依法把好建庙的审批关,对不合法律政策的修复、兴建要坚决制止,从而与国土、城建部门一起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乱建庙宇现象。”刘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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