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自贸区基础渐成
中国产经新闻
中韩、中澳等自贸区谈判的实质性进展将助力我国构建开放的经济新格局
本报记者 刘诗萌报道
“我们决定把双边关系定位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17日在堪培拉会见澳大利亚总督科斯格罗时作出上述表述。当日下午,中澳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意向书。
这是中国在不到10日之内关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第三个重要事件。在刚刚结束的APEC会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于11月10日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11月12日至1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应邀出席在缅甸内比都举行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在泰国民意报发表了题为《携手开创中国-东盟关系美好未来》的文章,其中指出:“我们将力争在2015年底前,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等区域自贸谈判,进一步提高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李克强在随后召开的第十七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指出,我们应加强协调,在区域自贸安排中发挥引领作用,灵活务实推动RCEP谈判如期在2015年底前完成,建成东亚地区最大自贸区。
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决定》提出,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相关人士表示,近期自贸区谈判的实质性进展将助力我国构建开放的经济新格局。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基础正在稳步成型。据悉,未来自贸区建设还包括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尽快启动等。
引领东亚贸易新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中韩自贸区将在其中起到较大的作用。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正式启动双边FTA谈判以来,中韩围绕22个核心领域进行了协商,但双方在货物贸易和服务市场开放等问题上分歧较大,谈判进程缓慢。今年7月,双方领导人在首尔举行首脑会谈,就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韩FTA谈判达成一致,之后谈判取得明显进展。第十四轮谈判在APEC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本轮谈判取得重大突破。
“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的完成可以说是APEC会议上传来的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中韩自贸区是从2012年5月才开始正式启动,可以说双边自贸区谈判在签订投资协定之后,进程推动得非常快。同时,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目前签订的单国双边自贸协定中贸易数额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一个,经济效应非常显著,对10+3区域贸易的格局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琳博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根据谈判成果,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还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
张琳表示,中韩自贸协定包含的领域甚至已经突破了之前中国同东盟签订的自贸协定范围。中国一开始在2005年与东盟谈定的是“早期收获”,所谓的“早期收获”就是最容易达成关税递减、零关税的产品先行推行,难度较大、敏感度较高的产品会在2010年逐渐实现关税递减,可以说双方采用的是有阶段的、过渡型的方式。因此,如果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是一种由低到高的渐进式过程,那么中韩自贸协定建立的是一种一步到位的、全面的、高水平的目标。
张琳指出,中韩自贸协定中包含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以及环境等议题在号称全球自贸区最高水平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谈判中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类条款,由此可见,中韩双方在签订自贸区协定的时候起点是非常高的。未来在10+3的框架下,中韩自贸协定很有可能会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打造、东盟同中日韩三个10+1贸易协定整合的模板,在区域内起到引领的作用。
“美日正在推行TPP,但是目前仍有很多条文在艰难的推进过程中没有取得太大进展。美国一直想利用TPP来主导亚太地区,把中国的主导权排除在外,所以中国现在力推亚太自贸区实际上是想把TPP包容进来,用这样一种制度来规制TPP的谈判,让它透明化,倡议亚太地区的所有国家都有权利参与进来,也就是说根本上这是中美之间实力的一种竞争和较量。所以中韩的自贸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作为亚太地区经贸合作的一杆大旗对整个区域内的各种协定都会起到一种协调作用。”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杨雷博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补充道。
另外在本次东亚峰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中国与东盟正在努力争取双方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尽快完成,中方愿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投资协定谈判。中国主张贸易自由化,致力于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
而此次中韩自贸区正是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的投资谈判,可以说为未来的自贸区谈判做了一次有益探索。“中韩自贸区是中国首次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对外签订自贸协定。实际上,中国实行负面清单、探索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是从去年上海自贸区开始的,从前期研究、政府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管理层面上来看,负面清单都是一个很新的议题。中国能够有这种魄力和能力采取负面清单的模式来签署既展现了我国从内部改革的过程中提升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能力,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以开放来促改革的发展模式。”张琳对记者解释道。
刺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韩自贸区的建成,不仅将极大推动中韩两国经贸合作“升级换代”,更将对东亚地区的另一个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并将带动东亚地区整体的经贸合作。
中日韩三国是东亚最大的经济体,三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21.9%、亚洲的70%。但是,三国的贸易依存度却只有19.4%,远低于欧盟的63.8%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40.2%。鉴于这种形势,如果中日韩自贸区能够顺利建成,将会对地区统一市场的构建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分析指出,日本政府能否以更务实的举动为自贸区谈判营造更为有利的环境,不仅关乎日本经济复苏进程,更关乎东亚的发展与繁荣。
张琳指出,如果单从自贸区协定的经济利益来讲,事实上涵盖的区域越多、签署的国家越多,形成的共同市场效应就会越大,对促进地区内的贸易、投资以及经贸合作关系的效果也会越明显。因此,如果能够形成全面的10+3自贸区,或者能够形成小范围的中日韩三国自贸区,中国是非常乐见的。因为通过模型的测算,多国的自贸区经济效益要远高于单国双边的贸易协定,增长效应在未来5—10年也非常显著。
同时张琳也坦言,由于地缘政治的原因导致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进程十分缓慢,也面临过数次的停滞和搁浅,中国在这种情况下以选择与韩国优先谈判自贸区协定作为突破口,是我国在对外政策上一个非常明智的战略性抉择。以此为契机,可以在地区合作平台上对目前正与我国进行自贸协定谈判的其他国家,比如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造成一定的外在压力,因为大家都唯恐被蓬勃发展的区域一体化进程所淘汰,所以反而会对中日韩三边以及中日双边的谈判产生一种促进的效应。
有分析认为,中国积极推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谈判,不仅有对外效应,也有对内效应;不仅有市场意义,也有制度建设的意义。以中韩自贸区为例,今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谈判和投资谈判将依照负面清单模式进行,这有助于国内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此推动与境外经济体的自贸区谈判进程,也是中国对外开放与内部改革衔接的进程。